長沙全年禁漁 電魚船偷捕與執法人員捉迷藏

來源:漁翁社 1.27W

11月27日下午,可能是以爲執法人員週末休息,三艘安裝電魚設備的漁船駛入瀏陽河黃興大橋附近水域捕撈。市民發現舉報後,長沙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聯繫了長沙縣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立即趕往現場,卻撲了個空。這些漁船和執法人員玩起了捉迷藏。目前,執法人員正在轄區內搜尋這幾艘船。

長沙全年禁漁 電魚船偷捕與執法人員捉迷藏

電魚船與執法人員捉迷藏

11月27日下午3點,長沙市民李先生騎摩托車出遊,途經瀏陽河黃興大橋時,看見有三艘漁船在電魚,前面兩艘船上各有兩個人,後面一艘船上有三個人。李先生隨即向瀟湘晨報記者爆料,記者立刻將該消息反映給長沙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之後,長沙縣行政執法局黃興分局執法人員前往現場調查。

“現在漁船已經往南邊駛去了。”就在記者與長沙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聯繫後不久,李先生告訴記者,漁船已經快到靠近揚子路的瀏陽河橋了。

下午5點左右,在瀏陽河黃興大橋和揚子路的瀏陽河橋之間的黃興鎮金鳳村蘭堤渡口,記者看到了其中一艘漁船,船上有兩個撈魚的網簍,但未見打魚設備。李先生說,船上的人已經走了,“他們的桶裏有一桶的魚”。

下午5點35分,長沙縣行政執法局黃興分局執法人員告訴記者,他們趕到黃興鎮金鳳村蘭堤渡口時,並未看見上述漁船。李先生猜測,“估計是聽說執法人員要來,他們又趕緊將船駛離了現場。”蘭堤渡口附近居民也表示,這種偷偷電魚的情況已經存在有一段時間了。

規定:長沙全年禁漁,電魚屬於違法

長沙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副站長秦德忠介紹,爲保護湘江庫區生態環境,長沙市政府發佈了《關於湘江長沙段及其支流部分水域實施常年禁漁的通告》。規定今年4月1日起全年禁漁。對於在職的漁民,政府提倡轉產轉業。

“湘江長沙天心區昭山到望城區喬口防洪閘,瀏陽河東屯渡橋到湘江河口,以及其他一些湘江支流都是禁漁水域。”秦德忠說,禁漁期間,嚴禁在禁漁水域從事捕魚、網箱養魚和利用水上浮動設施釣魚等所有捕撈作業,以及電魚、毒魚、炸魚等違法活動。瀏陽河黃興大橋附近是長沙縣和雨花區交界處,擅自捕撈的漁船時常出現,他們也接到過舉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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